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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20/3/1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8〕8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农业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市统筹基建资金和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业学校,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重庆市农业学校食堂建设工程 。

2.2工程地点: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黄金桥2号重庆市农业学校内。

2.3工程内容:本工程项目总用地608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99.23平方米,为装配式建筑。 其中:地上面积6303.77平方米,设备用房279.1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416.31平方米,完善道路及综合管网等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350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2483万元。

2.4 服务周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为止。

2.5招标范围:

(1)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咨询,并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

(2)审核投标工程量并建立工程量台帐;测算或审核项目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实际发生工程量和综合单价;审核新增项目工程量及综合价。

(3)审核材料价格。

(4)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 测算增(减)造价,向委托方提供造价控制意见。

(5)审核现场签证的合规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对现场收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按时到场。

(6)参加与造价密切相关的隐蔽工程、工程阶段性验收、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按时到场,形成工作记录。

(7)分析工程索赔依据,防止或减少“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协助委托方处理索赔与反索赔费用的界定;记录现场动态,收集证据,做好“反索赔”咨询工作;审核“工程索赔”报告书。

(8)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承包人送审进度月报,对当期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需支付的进度款进行审核(包括审核设计变更工程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洽商的费用、新增单价、验工计价),单独提出支付意见,形成相应的工作记录;

(9)设立现场办公场场所,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联系例会(如监理例会、设计交底会、现场洽商会等),及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对造价的影响情况。

(10)审查项目竣工结算,并出具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在委托方提供齐全的竣工资料后 60 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11)对每个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与最终审计结算金额的误差控制在±5%以内(非造价控制单位的原因除外)。

(12)不得泄露跟踪审查过程知悉的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13)本项目若接受国家审计,应配合委托方完成国家审计工作;

(1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中要求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工作内容;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2 业绩要求

201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具有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的政府投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至少1个。

(须提供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的能反映全过程控制服务的政府投资类似业绩项目规模、工程类别的佐证资料,例如委托合同或者协议、盖章齐全的定案表、审核报告等。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现场备查)。

3.3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注:由投标人自行提交情况说明及承诺书原件,若无处罚情况也应提交未受行政处罚承诺书的原件)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工程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负责人应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5 其他要求

(1) 项目其它人员:

全国注册造价员不少于3人【其中安装造价员1人】。

项目其它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应附造价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外地企业投标:

根据渝建发〔2016〕34号文要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前,应当先向市城乡建委报送相关信息,市城乡建委将企业信息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纳入“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的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方可在本市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提供“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库”能体现单位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人的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进行响应,并将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的承诺书原件放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中标公示发布之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经招标人查询发现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注:

参与投标人员以及项目配备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即一人一份,含身份证号、社保号、查询网址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

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能及时地在评标现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验的,将作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凡在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一经查实将送相关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招标人保留对资格后审合格单位进行进一步查验的权利。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和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投标保证金

4.1凡参加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必须以网上银行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无效。同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 3 月  19日下午14:30时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时间,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4.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  元。

4.5、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开户行:农行重庆白市支行

户名:重庆市农业学校
帐号:31070201040000019

4.6、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从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打印出来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4.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退还金额

退还金额为投标保证金本金(不含利息)。

(2)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本金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3)退还时间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3 月 12 日起,在重庆市农业学校校园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全部招标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0年 3  月 18 日 12 时 00分至14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农业学校。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农业学校校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农业学校

地  址:重庆市高新区白市驿黄金桥2号

联系人:何欢

电  话:13637919833


招标文件请下载附件: 

食堂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