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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3/2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计机构实际竣工决算工程量(不能超除招标工程量)结算支付项目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退还质保金。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工程量超除招标工程量,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经批准后再实施,否则超量部分学校不予认可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主要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报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 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主要管理机构
姓名 |
职务 |
年龄 |
证书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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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资料
重庆市农业学校物资仓库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市农业学校(盖单位公章)
二○一九 年 三 月
重庆市农业学校物资仓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重庆市农业学校物资仓库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农业学校。 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农业学校。项目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农业学校校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限价:¥:173,095.94元(大写:壹拾柒万叁仟零玖拾伍元玖角肆分)。
2.5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3月 22日下午15:00时起至3月 26 日上午10:00时止,到重庆市农业学校总务部(图书楼一楼105室)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 3月 27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农业学校。
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农业学校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 023-68033150 15523933776
朱老师 电话: 13508330654
2019年3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农业学校物资仓库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农业学校校内。
3.项目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二、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计划工期
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与本标段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相互控股、参股的;或与本标段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 被责令停业的。
5.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投标截止日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停止投标的处罚期内的。
9.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有行贿行为。
(三) 费用承担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方案及预算编制费5000.00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前直接支付给编制单位,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四) 其它需要注意事项
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不能因未现场踏勘而撤标或拒绝履约。
5.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 2019年 3月 26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前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前 1 天公布答复内容。
四、 投标文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项目主要管理机构(投标人视情况填写,不作为废标条件)
(六)其他资料
(二)投标报价
1.报价范围:本工程已确定最高限价为173,095.94元,投标方只有在最高限价之内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出渣费、渣场环卫处置费、渣车冲洗费、运输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工程报价
(1)计价原则:本项目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件和限价(最高限价)自行测算报送工程项目综合单价。
(2)结算原则: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量。
(3)因变更增减的其它工程结算办法:1)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2)没有相同或类似的项目按重庆相关定额(2018)及配套文件进行计价,人工、材料价格均执行投标报价中的人工、材料费,投标报价中没有的由招标人认质核价。
(4)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
(5)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投标后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以厚型纸袋自行用封条封装,并在封条上加盖齐缝章(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4)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叁仟元整),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凭缴费凭证到财务部退取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并经审计机构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采取投标现场投标, 即投标人在2019年3月27日上午10:00招投标会报到时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出示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农业学校行政楼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开标为现场开标。即招标人在2019年3月27日上午10:30召开招投标会。开标地点在重庆市农业学校行政楼会议室。
(二)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和通过开标办法。
2.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现场公布投标人中标结果。
4.开标结束。
(三)评标
1.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2.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以最接近并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合同授予
(一)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会议招投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招投标会结束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学校将在校园网上进行中标公示,不再通知未中标单位。
(三)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1.履约保证金:3000元(叁仟元整)。
缴纳方式:中标单位缴纳的3000元(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并作为签订合同的先决条件。
2.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订立书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八、合同条款及格式
1.本项目合同参照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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