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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4/1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访问次数:
重庆市农业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勘察
比选文件
一、比选须知
(一)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 重庆市农业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勘察 项目,业主单位为 重庆市农业学校 ,2016年重庆市预算内统筹资金农林水利项目市级专项资金投入3500.00万元;业主自筹366.7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比选。
(二)比选内容:实训楼工程用地面积5332.67㎡,10层,底层4.8m,2—10为3.6m。包括实训楼的主体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勘察。
(三)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比选申请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3〕310号文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工程勘察企业入渝登记备案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勘察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
(四)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完成全部勘察提交成果)。
(五)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40 元/米(按实际钻探总深度结算)。
2、勘察费中不含外业见证费、勘察报告审查费及其他管网测量费,以上费用由比选人另行支付。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竞选须知
(一)比选时间及地点:2016年 4 月 15 日,上午 11:00 时在 重庆市农业学校小会议室 开标。投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15 日上午10:00时。
(二)比选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比选申请报价:比选报价函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140元/米(工期不得超 20 天),否则为废标处理。
3、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报价函部分装订成册,装入比选文件袋(袋子自备)。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出示经单位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参加比选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和地点:请于2016年 4 月 12 日起,在 “重庆市农业学校”领取;
(2) 标书费用:人民币200元/套(缴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联系人:朱先生 13508330654 舒先生 13752921309
三、比选程序及方法
(一)比选程序
1.宣布比选现场纪律;
2.宣布比选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
4.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比选申请人另须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工程勘察企业入渝登记备案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等出席比选会。
5.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6.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当场开启;
7.按照宣布的顺序当众开启,审查比选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格。
8.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
9.比选人代表、比选申请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0.将比选结果进行核实并宣布结果。
11. 比选会结束。
(二)定选方法
采取合理报价评标法。以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底,最接近标底的比选申请人中选(若出现正负接近相同的情形,则以负接近的比选申请人中选)。参与比选单位报价均作记录并要经其代理人员签字。
(三)定选方式
确定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若排名第一的比选申请人放弃中选,则确定第二名为中选人,依次类推。
(四)比选失败
1.比选委员会否决所有比选申请人的。
2. 比选申请少于3家且经比选委员会认定无竞争性的。
附:1、比选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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